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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黔南州:支持未婚子女和父母购买当地首套自住住房互提公积金

发布时间:2024-04-08 来源:中房网

  3月29日,据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,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适时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》,支持未婚子女和父母购买当地首套自住住房互提公积金,调整贷款额度支持大学毕业生和青年人才购买自住住房,并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等。

  在支持大学毕业生和青年人才购买自住住房方面,大学毕业生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,毕业后首次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%,最高贷款额度55万元;35周岁(含)以下通过人才引进渠道招录的青年人才,首次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,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。

  在支持未婚子女和父母购买当地首套自住住房互提公积金方面,未婚子女或父母购买黔南州行政区域内当地首套自住住房,可申请提取对方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;购买黔南州行政区域外当地首套自住住房,可申请提取对方住房公积金追加购房款(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%)。

  此外,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,调整二手房贷款期限和房龄,优化提取公积金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办理,优化离职提取材料,扩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支持范围,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等。/p>